行政长官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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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L

2014年 10月10日梁继昌议员写信给香港税务局局长,「要求他亲自彻查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400万英镑款项的事件﹗」(见梁继昌FACEBOOK)。

2017年 3月 1日,梁继昌在记者会上说我:「…仍然接受紧…甚至系香港同埋外国慨税务局调查」。

我重申:我从来没有收过任何地方的税务局就 UGL协议的接触,遑论调查。梁继昌写信给税务局局长,至今已两年半,这样简单的税务问题,如果要查,需要两年半吗?税务局不会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是否调查任何个案,这是梁继昌作为专业人士应有的常识,但梁继昌仍然在两年半后坚持我「…仍然接受紧…甚至系香港同埋外国慨税务局调查」,清楚显示他对此事有既定立场,有偏见,定见和成见,因此梁继昌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会成员,因为委员会的研究范围包括税务问题,这是显浅的道理。

我再重申:我和UGL签订的离职协议清楚写明“provided that such assistance does not create any conflict of interest”(中译:只会在不造成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提供相关协助),这是协议的关键部分,协议不可能出现利益冲突问题,任何人如果认为这条款属于伪造,请站出来。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