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成立三十周年
今天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下称咨委会)成立三十周年的日子。傍晚我在礼宾府举行了一个酒会,和一众咨委聚旧,并且感谢他们当年为香港顺利回归,为起草基本法所作的贡献。
三十年前,180位不同政见、不同界别人士,风华正茂,聚首一堂,共同见证咨委会成立,然后开展了四年多悠长的工作,大部份委员每星期最少开一次会,部份人天天见面。
三十年后的今天,部分委员已离我们而去,有些年事已高,然而当年一起开会时的情景,如今历历在目,我铭感他们对香港回归和基本法咨询的付出。没有他们当年辛劳,便没有今天。
中英两国在1984 年12 月19 日签定中英联合声明,中国政府宣布在1997 年7 月1 日收回香港,并以基本法规定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1985 年4 月10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基本法起草工作。1985 年6 月18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名单。
1985 年7 月1 日,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计划利用五年时间草拟出基本法,并委托在港起草委员发起筹组咨委会。
为了基本法的起草进行的咨询工作,是香港有史以来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咨询。经过了四、五年的草拟和咨询,全国人大在1990 年4 月4 日通过的基本法,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最重要的宪制性文件。咨委会也在基本法颁布后,功成身退,宣布解散。
咨委会180 名委员来自香港各个界别: 有商界、劳工、政界、专业界、宗教、公务员、小贩、教师、学生等,是香港极具代表性的一个缩影。
咨委会的秘书处还肩负宣传基本法和资料搜集工作,亦于1986 年及1987 年多次安排内地起草委员到香港聆听各界意见,以及安排咨委到内地参观考察。咨委会又设立会见市民制度,让市民可以到咨委会秘书处表达意见。咨委会更设立了8 个专题小组,深入研究适合香港回归后的各项安排,以便向起草委员会反映意见。从1987 年开始,基本法的草拟进入条文化阶段,起草委员会各专题小组的香港负责人在每次小组会议后,即与咨委会专责小组举行交流汇报会,使咨委会成员及时了解起草的最新进展,并及时向起草委员会作出回应。在各章条文的草拟过程中,咨委会在会内会外展开广泛的咨询工作,到1987 年年底为止,共提出了15 份初步报告和57 份最后报告,供起草委员会参考。市民索取的咨委会报告超过12 万份。经过两年多的工作,起草委员会公布了基本法各章条文草稿汇编,并提出了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1988 年4 月26 日至28 日举行了起草委员会第7次全体会议通过公布,正式咨询各方意见。
在这个基础上草拟完成的基本法,不仅有法律效力,更充分反映了香港当时各界对回归后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制度的诉求。这也是为甚么我们在过去两年的政改讨论时,坚持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原因。
我在咨委会成立时获180位咨委选为19位执行委员之一,1988年获执行委员会选任为秘书长后,主持了两次大型的咨询工作,一次是1988 年基本法征求意见稿、一次是1989 基本法草案。每次咨询都印发了近100 万本文本派发予市民,让市民能据此发表意见。当时我们又邀请广告公司为咨委会制作电视广告及宣传主题曲。
当年起草基本法时,来自不同界别,不同阶层,不同国籍和持不同政见的香港人,济济一堂,和衷共济,互谅互让地为香港未来的宪制条文出谋献策,为香港一起努力。
我对当年为基本法起草和咨询工作同心同德的前辈、同仁和市民们,表示由衷敬意。我希望全港市民可以秉持当年咨委员共同努力、共同解决九七问题的精神,把握好香港的机遇,克服好一切困难,建设更美好的下一个三十年。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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