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立三十周年
今天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下稱諮委會)成立三十周年的日子。傍晚我在禮賓府舉行了一個酒會,和一眾諮委聚舊,並且感謝他們當年為香港順利回歸,為起草基本法所作的貢獻。
三十年前,180位不同政見、不同界別人士,風華正茂,聚首一堂,共同見證諮委會成立,然後開展了四年多悠長的工作,大部份委員每星期最少開一次會,部份人天天見面。
三十年後的今天,部分委員已離我們而去,有些年事已高,然而當年一起開會時的情景,如今歷歷在目,我銘感他們對香港回歸和基本法諮詢的付出。沒有他們當年辛勞,便沒有今天。
中英兩國在1984 年12 月19 日簽定中英聯合聲明,中國政府宣布在1997 年7 月1 日收回香港,並以基本法規定中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1985 年4 月10 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負責基本法起草工作。1985 年6 月18 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名單。
1985 年7 月1 日,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計劃利用五年時間草擬出基本法,並委託在港起草委員發起籌組諮委會。
為了基本法的起草進行的諮詢工作,是香港有史以來時間最長、規模最大的諮詢。經過了四、五年的草擬和諮詢,全國人大在1990 年4 月4 日通過的基本法,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最重要的憲制性文件。諮委會也在基本法頒布後,功成身退,宣布解散。
諮委會180 名委員來自香港各個界別: 有商界、勞工、政界、專業界、宗教、公務員、小販、教師、學生等,是香港極具代表性的一個縮影。
諮委會的秘書處還肩負宣傳基本法和資料蒐集工作,亦於1986 年及1987 年多次安排內地起草委員到香港聆聽各界意見,以及安排諮委到內地參觀考察。諮委會又設立會見市民制度,讓市民可以到諮委會秘書處表達意見。諮委會更設立了8 個專題小組,深入研究適合香港回歸後的各項安排,以便向起草委員會反映意見。從1987 年開始,基本法的草擬進入條文化階段,起草委員會各專題小組的香港負責人在每次小組會議後,即與諮委會專責小組舉行交流滙報會,使諮委會成員及時了解起草的最新進展,並及時向起草委員會作出回應。在各章條文的草擬過程中,諮委會在會內會外展開廣泛的諮詢工作,到1987 年年底為止,共提出了15 份初步報告和57 份最後報告,供起草委員會參考。市民索取的諮委會報告超過12 萬份。經過兩年多的工作,起草委員會公佈了基本法各章條文草稿滙編,並提出了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在1988 年4 月26 日至28 日舉行了起草委員會第7次全體會議通過公佈,正式諮詢各方意見。
在這個基礎上草擬完成的基本法,不僅有法律效力,更充分反映了香港當時各界對回歸後的政治、經濟、社會等各項制度的訴求。這也是為甚麼我們在過去兩年的政改討論時,堅持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原因。
我在諮委會成立時獲180位諮委選為19位執行委員之一,1988年獲執行委員會選任為秘書長後,主持了兩次大型的諮詢工作,一次是1988 年基本法徵求意見稿、一次是1989 基本法草案。每次諮詢都印發了近100 萬本文本派發予市民,讓市民能據此發表意見。當時我們又邀請廣告公司為諮委會製作電視廣告及宣傳主題曲。
當年起草基本法時,來自不同界別,不同階層,不同國籍和持不同政見的香港人,濟濟一堂,和衷共濟,互諒互讓地為香港未來的憲制條文出謀獻策,為香港一起努力。
我對當年為基本法起草和諮詢工作同心同德的前輩、同仁和市民們,表示由衷敬意。我希望全港市民可以秉持當年諮委員共同努力、共同解決九七問題的精神,把握好香港的機遇,克服好一切困難,建設更美好的下一個三十年。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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