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房屋供應 刻不容緩
處理房屋問題是本屆特區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我很高興社會上不同人士都關心這個課題,並提出他們的意見。
在這方面,我早前與范國威議員有一些書信來往,查詢有關他提出「超過15萬閒置住宅單位」這個數字的出處。近日,我收到范議員另一封來信,質疑本港住宅單位空置的情況。我已着同事再一次去信范議員,釐清他的誤解。另外,我看到林本利先生上星期五於《蘋果日報》刊登的一篇社論,亦有提出類似范議員所提及有關本港住宅單位空置情況的問題,我想在此一併回應。
范議員和林先生都是經比較政府統計處中有關全港永久性居住屋宇單位和陸上家庭住戶的統計數字後,得出本港空置單位的數字。
我要首先指出,要準確評估本港私人住宅單位的空置情況,應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據。正如我八月初在網誌所說,根據該署今年中公布的數字,去年底約有48,000個空置私人住宅單位,空置率是近十年來最低。在公屋方面,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的最新數字,可供出租的空置公屋單位在今年6月底為3,689個,相對於同期可供出租的公屋單位總數(包括已租出、正在編配中及可供出租的空置單位),空置率為0.5%。由此可見,現時本港房屋空置比率極低,供不應求情況明顯。要滿足社會上對公私營房屋的需求,大規模開發土地是刻不容緩。
至於范議員和林先生所提及的統計處數字,由於政府統計處的「永久性居住屋宇單位」與「陸上家庭住戶」的涵蓋範圍不同,兩項數字不能作直接比較,更不能用於推算本港住宅單位空置的情況。其中「永久性居住屋宇單位」的數字,除涵蓋全港所有住宅單位外,亦涵蓋了通常有人居住的非住宅單位。由於非住宅單位不應被視作用於居住用途,所以在評估全港住宅單位空置情況時,不應把這些非住宅單位納入考慮之中。
另一方面,由於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只涵蓋住戶中包括最少一名常住居民的陸上家庭住戶,因此並沒有計及該些已移民外地的港人、流動性高的港人、和不常在港居住,但亦會在港擁有或租用屋宇單位(例如作短暫居住)的非本地人的住戶。除此之外,部分住戶亦會擁有第二居所。
如上所述,要準確評估本港私人住宅單位的空置情況,應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據。
我相信社會上是有共識,目前本港的房屋供應未能滿足需求,因此,政府有必要拓展新發展區,以供應土地,滿足香港市民對房屋的殷切需求。我衷心希望范議員、林先生及社會各界在了解香港房屋的真正空置情況後能夠齊心一意,處理土地供應、樓房供應問題。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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