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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最低工資 體現香港精神

上星期,我和多位本年度的「香港精神大使」聚首一堂,仔細聆聽他們逆境自强的奮鬥故事。這些大使際遇各有不同,但他們的共通之處,就是充份體現我們引以自豪的香港精神:他們積極樂觀,勇於面對人生種種挑戰,更加樂於分享個人的經驗及知識,去鼓勵和幫助他人建立更豐盛的人生。他們這顆關懷社群、助人為樂的善心,實在叫人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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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位精神大使的奮鬥故事已經輯錄成書,梁欣欣代表大使將書本送給曾特首。 特首曾蔭權在禮賓府會見六位2010年度的「香港精神大使」,他們是(左起)高永賢、鄧日昇、梁欣欣、胡麗芳、周佩波及黃榮新。

最近,社會正熱烈地討論企業應該如何面對最低工資立法。我相信本港大多數企業和僱主,都是公平公道,富有關懷樂助的香港精神,樂意與員工共享生意增長所帶來的成果。我兩年前決定立法訂立最低工資,就是為了進一步保障基層勞工,確保他們付出辛勞後得到合理的回報。當然,設立有關制度和釐定水平涉及到不同利益,過程殊不容易,但經過社會各界的深入討論,政府已經按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建議,訂出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我相信,現時訂出的水平,是最能夠平衡勞資雙方的需要,亦最符合香港整體利益,一方面可防止工資過低的情況出現,另一方面可盡量減少職位流失和維持香港的競爭力。

立法設定最低工資,代表香港在保障勞工福利方面再次踏出重要的一步,亦回應了公眾要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期望。我衷心希望低收入市民的生活質素因而得以提升,貧富懸殊問題得到適度緩解,社會更能彰顯公義、洋溢關愛、增進和諧。大家都很清楚,挑起爭端絕不是訂立最低工資的原意;我最不願意見到的,是最低工資演變成企業和員工之間對抗和角力的戰場,加劇雙方的矛盾。我懇切地呼籲社會各界,本著繁榮共享、互相諒解的精神,積極支持和配合法定最低工資的執行。我相信獲得合理待遇的僱員,自然會更樂意為僱主效力,使勞資共贏,相得益彰。

香港精神大使的網頁(www.hkspirit.org) 中有一套短片,片中女主角說:「能夠將自己辛苦得來的成果,去和他人分享,才是我最大的理想。」香港就是憑著這份理想,發展成為一個富有人情味的大都會。我們要堅持這份關懷互助的特質,每個人都在自己的崗位上發揮香港精神,社會才會有凝聚力,不同階層的人才能團結一致,共創未來。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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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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